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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人夺后人口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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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1-8 16:19:51 |只看该作者 |倒序浏览
作者:刘旭东

前不久偶然在广播上听到“记者观察”专栏,惊悉一组数据,感慨之余写此心得与大家共思省。所谈话题是否切合实际,望明贤师友扶正并做明喻教诲。
河南省作为人口第一大省和农业省,有9300多万人口,人均耕地不足1.1亩,80%的人口生活在农村。现存坟头1700多万个,占耕地68万亩。自然死亡率按每年5%计算,每年约有47万人死亡,要占近2万亩耕地作为坟墓。这将剥夺70万活人赖以生存的口粮田。于是一出“死人与活人争地,先人夺后人口粮”的悲剧就开始了。智者说:“长此下去,坟头遍地,活人无地”。
于是有远见的人士遂一再强调悲剧的可怕后果,积极配合国家的殡葬改革条例,大声疾呼:“净化社会风气势在必行,倡导殡葬改革刻不容缓。”
众所周知,伊斯兰是倡导文明的宗教,回族又是具有优良传统的民族,《古兰经》更明确地界定了穆斯林在世界上的责任、使命和地位:“你们是为世人而产生的最优秀的民族,你们当命人行善,止人作恶,并归信安拉。”(3:110)我们是安拉委派在大地上的代治者,劝善戒恶是我们的责任和使命。土地是安拉寄托给我们的代管品,同时又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根本。如今珍惜有限的资源,爱护土地,保护唯一的地球已成了世界共鸣旋律,并且约定了地球日广泛宣传爱护地球就是爱护生命。如果放任此类蚕蚀土地,暴殄真主恩赐的土地资源的恶风陋俗肆意蔓延的话,等于断了我们后代子孙的生活来源,让他们“守坟止渴”、画饼充饥吗?难道说后世面见真主时就心中无愧、轻松交差了吗?
穆斯林兄弟们!你们发现了吗?我们的群众不知不觉地脱离安拉的正道,在殡葬中更是如此。我们对殡葬中的借机敛财、铺张浪费姑且不论;对大发重孝、群体号哭等怪现象暂且不讲,仅就关于坟地的诸多问题,我们来探讨一下。在农村由于家族观念,坟地也以家族为中心而星罗棋布,而且坟头越加越高、越加越固。坟头的高低和铺张似乎显示着家族的势力。由于坟地的杂乱无序、肆意加高既不便管理也引起坟地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。然而比这更为严重的就是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。在城市殡葬的方式与农村大无二致,甚至比农村更铺张浪费,比如在坟前立碑,用木材或石料把坟内砌得固若堡垒,再用石头水泥把坟彻得坚如磐石。而且零乱的坟地布局也大大影响了市容市貌,许多坟地也因此往往成了“公厕”、“垃圾场”。
近几年随着人们物质生活的富裕和国门的大开,去麦加朝觐的人日益增多。据汉志们回来介绍:宗教圣地伊斯兰源头——沙特阿拉伯,那里的墓地仅设简单的墓标,是循环使用的。至圣 和圣门弟子的坟都未高出地面。穆圣 曾亲手平了爱子伊布拉欣的坟。这都是有经训依据的。
笔者在此提一点不成熟的建议,权且当作抛砖引玉吧。革除丧葬旧俗,根据“厚养简葬”的原则,在农村,首先要打破家族观念,聚零为整地把坟地集中起来,建一个统一的农村回族公墓,四周筑上围墙,入葬一律遵守“深埋、简葬”的原则,仅设简单的标志,墓穴紧靠,整齐成行,力争不留坟头。同时利用坟地种植花卉、药材等高经济型作物。这样既美化了环境,又增加收入,而且还方便管理,防止路人大小便、教外人随意出入和堆放脏物垃圾等现象的发生。对于城市墓地,更应该重视环境的美化,如配置具有民族风格的门楼和院墙,在“深埋、简葬”的基础上设立统一的标志,种植观赏型花卉,使之成为既美观大方又庄严肃穆,并与市容相和谐的一道风景线。
各位教胞,让我们为革除丧葬陋俗,还原伊斯兰真风彩而努力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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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1-8 16:20:13 |只看该作者
埋大坟
前不久偶然在广播上听到“记者观察”专栏,惊悉一组数据,感慨之余写此心得与大家共思省。所谈话题是否切合实际,望明贤师友扶正并做明喻教诲。
河南省作为人口第一大省和农业省,有9300多万人口,人均耕地不足1.1亩,80%的人口生活在农村。现存坟头1700多万个,占耕地68万亩。自然死亡率按每年5%计算,每年约有47万人死亡,要占近2万亩耕地作为坟墓。这将剥夺70万活人赖以生存的口粮田。于是一出“死人与活人争地,先人夺后人口粮”的悲剧就开始了。智者说:“长此下去,坟头遍地,活人无地”。
于是有远见的人士遂一再强调悲剧的可怕后果,积极配合国家的殡葬改革条例,大声疾呼:“净化社会风气势在必行,倡导殡葬改革刻不容缓。”
众所周知,伊斯兰是倡导文明的宗教,回族又是具有优良传统的民族,《古兰经》更明确地界定了穆斯林在世界上的责任、使命和地位:“你们是为世人而产生的最优秀的民族,你们当命人行善,止人作恶,并归信安拉。”(3:110)我们是安拉委派在大地上的代治者,劝善戒恶是我们的责任和使命。土地是安拉寄托给我们的代管品,同时又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根本。如今珍惜有限的资源,爱护土地,保护唯一的地球已成了世界共鸣旋律,并且约定了地球日广泛宣传爱护地球就是爱护生命。如果放任此类蚕蚀土地,暴殄真主恩赐的土地资源的恶风陋俗肆意蔓延的话,等于断了我们后代子孙的生活来源,让他们“守坟止渴”、画饼充饥吗?难道说后世面见真主时就心中无愧、轻松交差了吗?
穆斯林兄弟们!你们发现了吗?我们的群众不知不觉地脱离安拉的正道,在殡葬中更是如此。我们对殡葬中的借机敛财、铺张浪费姑且不论;对大发重孝、群体号哭等怪现象暂且不讲,仅就关于坟地的诸多问题,我们来探讨一下。在农村由于家族观念,坟地也以家族为中心而星罗棋布,而且坟头越加越高、越加越固。坟头的高低和铺张似乎显示着家族的势力。由于坟地的杂乱无序、肆意加高既不便管理也引起坟地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。然而比这更为严重的就是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。在城市殡葬的方式与农村大无二致,甚至比农村更铺张浪费,比如在坟前立碑,用木材或石料把坟内砌得固若堡垒,再用石头水泥把坟彻得坚如磐石。而且零乱的坟地布局也大大影响了市容市貌,许多坟地也因此往往成了“公厕”、“垃圾场”。
近几年随着人们物质生活的富裕和国门的大开,去麦加朝觐的人日益增多。据汉志们回来介绍:宗教圣地伊斯兰源头——沙特阿拉伯,那里的墓地仅设简单的墓标,是循环使用的。至圣 和圣门弟子的坟都未高出地面。穆圣 曾亲手平了爱子伊布拉欣的坟。这都是有经训依据的。
笔者在此提一点不成熟的建议,权且当作抛砖引玉吧。革除丧葬旧俗,根据“厚养简葬”的原则,在农村,首先要打破家族观念,聚零为整地把坟地集中起来,建一个统一的农村回族公墓,四周筑上围墙,入葬一律遵守“深埋、简葬”的原则,仅设简单的标志,墓穴紧靠,整齐成行,力争不留坟头。同时利用坟地种植花卉、药材等高经济型作物。这样既美化了环境,又增加收入,而且还方便管理,防止路人大小便、教外人随意出入和堆放脏物垃圾等现象的发生。对于城市墓地,更应该重视环境的美化,如配置具有民族风格的门楼和院墙,在“深埋、简葬”的基础上设立统一的标志,种植观赏型花卉,使之成为既美观大方又庄严肃穆,并与市容相和谐的一道风景线。
各位教胞,让我们为革除丧葬陋俗,还原伊斯兰真风彩而努力吧!

坟上涂石灰,搞建筑
穆圣禁止坟上涂石灰,禁止坐在坟堆上,禁止在坟地建筑房屋和修筑石坟,禁止坟上立碑,禁止踩踏坟墓。穆圣说:“一个人坐在火炉任火烧透衣服,烧灼肉皮,要比坐在坟墓上高强的多。”
坟上盖寺、点灯
穆圣说:“真主恼恨游坟的女人和坟上盖寺、点灯的人。”
综上所述,穆斯林游坟的真正意义,是由亲自见墓生感,而警觉自己贪爱现世虚荣的心,或当由此可以归于正道。试想自古以来皇帝、英雄和有名的人物,他们是归于何处去了,世界上没有长征不死者,万贯家财也挽救不了他们的厄运。现在我们眼见的,亲属,朋友,男女老幼,他们无非过着几十年人生,而归入赏善罚恶的后世了,那末由他们的死亡,到在我们自己头上呢,是不是能逃避的,或是在死的过程中能不能得着真主的恩赏,此点就是由游坟而能提醒人们错愦心的,我们既然知道游坟的真正意义,那么就应检举自己的心,敬畏造化天地万物而给我们人类种种恩典的真主。每一个人去游坟代亡人求恕饶,就应劝人勉己,以求得两世吉庆。
穆斯林不能用陪葬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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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1-8 16:20:41 |只看该作者
近来听距离我们县级市60公里的地级D市几位亲属对我讲:“D市曾连续有三户穆斯林在殡葬时用《古兰经》做陪葬品。这些亡人在遗嘱中说他们一生念经,无常了也让经典相伴吧!”对此,我觉得非常惊诧!
在历史上,我国古代帝王、封建统治者大都在丧葬时用各种陪葬品,在奴隶社会甚至用活人做殉葬。近代,蒋介石死时,因他是基督徒,曾在棺内放有《圣经》(据报载)。我地在文革时期,有一名县长用《毛主席语录》为其父亲做陪葬,曾为此被批斗,逼得这位县长不得不掘坟开棺取出语录本,向红卫兵请罪。大凡此种行为皆为没有正信之人所为。
我们穆斯林遵圣行,至圣和众圣门弟子归真都是速葬、简葬,没搞什么陪葬品。蒋敬先生在《提防伊斯兰中的邪气》一文中指出:“有的地方清真寺名存实亡,不办任何形式的伊斯兰教育,变成了纯粹的‘殡葬所’……为死人服务的内容越来越丰富……这是清真寺功能的变质,对伊斯兰的背离和亵渎。殡葬的仪式五彩缤纷,见人下跪,用《古兰经》写在白布上装饰坟坑,传递经书和钞票妄图给亡人生前缺少斋拜的罪过全部免除。”(详见《阿敏》2000年第四期)一般对信仰有正确认识的穆斯林都知道我们每个人都是赤身而来,也要赤身而归,根本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陪葬品。
如今国内的《古兰》版本很多,比过去丰富多了,很多穆斯林手头都有。要知道尊贵的《古兰》是真主通过大天使哲布拉伊勒传达给至圣穆罕默德 的,是让我们“顿亚”上的活人学习和遵循的。因此,我们今后要诵经、学经和遵经,绝不可模仿“卡非勒”的愚昧风俗,把尊贵的宝命真经当成亡人的陪葬品!切记:这是绝对不允许的!!

   丧葬中的禁忌。回族的葬礼简单、朴素,但却有着较多的禁忌。人去世后,回族不称为死,而要称为“昌提”(阿拉伯语,逝世)、“无常”、“口唤”成“归真”(意即回归至真主阙于),死人称为“亡人”,尸体要称为“埋体”,以示与其它民族的区分。回族对于衷哭不禁止,人“无常”之后,家人亲朋与其永别,难兔表现出哀伤之情,不由自主地痛苦是人之常情。但回族忌讳在亡人面前嚎啕大哭或跳脚拍胸,呼喊哀叫。因为教规以为亡人是顺命归真而去家人亲朋应当相信真主的前定,而嚎哭被看做是对亡人逝去的“不满”和“怨恨”。
     “埋体”未葬之前,回族有守夜的习惯。守夜的亲朋好友都要洗大、小净,以保持“埋体”房内的洁净。房内不得海阔天空高声喧哗,只可追忆亡者,谈信仰,互相劝勉以走主道,更严禁守夜期间抽烟、喝酒与赌博。守夜时,禁止狗、猫等动物进入“埋体”房内,回族讲,如果猫、狗进入房内,会惊动亡人,是很不吉祥的。此外,回族不允许给亡人送花圈、挽幛,更反对设灵堂。送“埋体”入坟地时,讲究送葬者须洗大净,而且不允许人们在“埋体”前跑动,应走在“埋体”之后或两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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